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不断丰富我县的群众文化生活,进一步发现培养文艺人才,县委宣传部拟于5月中旬举办全县青年歌手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时间与地点
初赛时间2018年5月3日(县政府一楼会议室)
复赛时间2018年5月9日(县政府一楼会议室)
决赛时间2018年5月中旬(江畔广场)
二、主办单位:中共嫩江县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:嫩江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主办
三、参赛对象和参赛条件
全县所有热爱声乐艺术的16周岁至45周岁青年,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。
四、大赛程序和奖项
1、大赛程序:整个大赛分为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
2、按得分高低,初赛成绩前25名进入复赛。复赛成绩前15名进入决赛。决赛每5人演唱完毕后,由评委进行一轮现场点评。
3、奖项设置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最佳上镜奖、最具潜质奖各1名,优秀选手奖若干名。
五、比赛内容和要求
1、所有参赛歌手限报3首歌曲(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各一首),以歌颂祖国、歌颂共产党、歌颂社会主义为主题,要求旋律优美,内容健康,并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艺术性。
2、初赛、复赛、决赛歌曲确定后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更换。在决赛中曲目冲突者由歌手之间协商或采用抽签办法解决,根据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决定更换曲目。
3、参赛选手演唱歌曲可自带乐队伴奏、CD伴奏,或用优盘提前拷入电脑,伴奏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。
4、演唱形式为独唱或组合唱(组合唱不得多于4人)均可,允许伴舞。
5、初赛、复赛上场顺序由组委会统一进行抽签分组,决赛上场顺序由选手于比赛前抽签决定。
6、参赛者必须提前1个小时到赛场签到,并将已准备伴奏注明参赛者名字、歌曲名、歌曲序号等上报到签到处,主持人宣布选手名字3次不上场作自动弃权处理。
7、参赛者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,遵守赛场秩序,爱护赛场设施,不得高声喧哗。参赛者必须化妆上场,提倡淡妆参赛,否则酌情扣分。
六、评分办法和计分标准
1、评分办法: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均采用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,采用百分制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剩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值为选手的最后得分(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)。
七、报名方法
由党委组织统一报名,每个党委至少要选送2名选手参赛,其中教育和机关党委至少要选送10名以上选手参赛,社会人员直接到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13室报名。
1、报名采取单位统一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2、报名时间: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8日
3、党委参赛报名地点:县委宣传部811室
社会参赛报名地点: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13室
4、联系人:姚富彬 刘永民
电话:15084506105 18645639041
5、推荐歌手或自由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
(1)报名表
(2)歌手身份证复印件
八、大赛纪律
为使大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比赛环境,使参赛者发挥出最佳水平,所有参赛选手应遵守如下守则:
1、遵守大赛的各项要求,服从大赛的统一安排。
2、不走后门、不拉关系,严禁有任何形式的影响比赛公正的行为。
3、不准与评委直接联系,有问题应直接向组委会反映。
4、不得私自传播和议论有关比赛的不实消息,对有关比赛的意见,通过正当渠道向组委会反映。
九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要给予本次大赛高度重视,要从弘扬优秀文化,打造嫩江文化品牌的高度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,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,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,广泛深入地开展乡村、社区文化活动,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、展示才华提供广阔舞台。
2、广播电视台、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,要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,扩大社会影响力。
中共嫩江县委宣传部
2018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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